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6]10号),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属正局级单位。将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统一行使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职能。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组织部综合岗工作人员1名、红色物业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要求
岗位一:组织部综合岗工作人员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中文、法律、人力资源管理类专业优先;
3、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沟通能力,文字功底强、吃苦精神强。
岗位二:红色物业工作人员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网络信息化管理、党建理论研究类专业优先;
3、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热心基层服务岗位,安心基层工作,有志于从事基层党建、智慧党建、红色物业管理等服务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沟通能力,文字功底强、吃苦精神强。
三、薪酬福利
1、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8小时/天),周末双休;其他节假日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
2、正式录用,缴纳完“五险一金”后每月3200元左右,并享受绩效目标奖及奖励性补贴等,提供工作餐、带薪休假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四、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下午14:3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点击“招聘●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填写并提交有关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未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五、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10月13日下午14:30后登陆官方报名网站武汉掌上人才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六、考核
考核工作主要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含笔试、面试),具体事宜请随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的最新公告。
七、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需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签约、或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咨询电话:027-82847276李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