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海珠区龙凤街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街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工作职责:
1、指导普查员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2、对企业、机关、社团、个体工商户等开展实地上门调查工作,回收调查报表;
3、对统计报表数据进行审核、录入、上报;
4、完成区统计局和街道经普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位要求:
1、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后出生);具有会计或统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同等条件下,熟悉本辖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一定抗压能力,能接受加班;
3、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特别是Microsoft Excel)和智能手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31日至 2018年11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龙凤街道人事部门(工业大道北60号三楼综合档案室),电话:84305036。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龙凤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知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按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1、按标准工时制,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假制度,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本次工作属于短期性工作,我街将与本次招聘人员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半年。工资标准为4000元/月包干(含单位与个人部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结束后不进行续聘。
五、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凤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龙凤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