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进行。
二、招聘岗位
沙溪镇敬老院拟聘工作人员1名。
三、应聘条件
1.热爱养老服务事业,遵纪守法,富有爱心,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服从工作安排。
2.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男性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未满50周岁,即1974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同等条件下,在沙溪镇辖区内居住、会电脑、有护理经验者优先。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满足以上条件的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身份证明,严禁弄虚作假。若不如实申报个人信息,聘用过程中发现,或聘用后被发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17:00止,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报名地点:沙溪敬老院(联系电话:1387039388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应聘人员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增减页、个人页)、相关技术技能等级证书,交纳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2.审核及面试。沙溪镇敬老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通过人员经体检合格后上岗(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聘用。由沙溪镇敬老院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与拟招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凡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包干3000元/月。经试用合格后聘用的,签订劳务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等保险。
沙溪镇敬老院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