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医生20名。现公告如下 :
一、单位基本情况
衡水市精神病医院(衡水市精神卫生中心),于1958年由河北省民政厅投资兴建,是一所以治疗精神心理疾病为主的国家公立二级专科医院,是衡水市民政局直属优抚事业单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身心健康、工作主动热情,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2、临床医生: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取得临床医学方向执业医师资格未注册的或具有精神卫生方向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优先)。
三、工作地点
衡水市精神病医院(深州市安平道2号)。
四、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聘用关系;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内按规定享受薪酬及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五、报名
1、报名地点:衡水市精神病医院人力资源科(衡水市胜利西路1769号)或医务科(深州市安平道2号)。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10日。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现场填写报名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六、考试与面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一经被聘用后,必须从事所招聘的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按照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电话:0318-2312611;
乔主任 0318-3319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