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农村(社区)干部的发展空间,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鲁办发〔2017〕39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及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全县辖区内乡镇(街道)直属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县行政区域内现任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条件
1、现任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任职满2届,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年龄45岁以下(截止2018年10月1日),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好,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意见,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群众威信高。
3、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积极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村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及以上。
4、群众观念强,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村级服务组织健全,能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服务。
5、基层党建抓得好,有标准化活动场所,党建制度健全、执行到位,“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正常,“三务”公开正常,群众满意。
6、积极推进组织振兴,“两委”班子健全、组织力强,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党员队伍结构优化,积极开展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公开承诺、践诺到位,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7、积极推进文化振兴、生态振兴,所任职村(社区)社会风气健康向上,村(社)容村(社)貌好。
8、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根据菏计育字〔2008〕27号等文件规定);
4、近三年以来,所任职村(社区)出现赴市以上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且造成严重影响的,出现恶性案件的,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6、影响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组织推荐、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察分值比例各占50%,综合得分=考试成绩*50%+考察得分*50%。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值均设为100分,比例各占50%。考察评分指标分值设为100分。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11月3日—11月7日,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实施。要充分体现“干得好”的要求,根据招聘要求,结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成绩、基层党建工作成效和一贯表现等,通过采取公开报名、演讲竞争、实绩测评、负面清单等方式进行推荐。推荐原则、标准、结果在本乡镇(街道)及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现场报名。各乡镇(街道)根据推荐情况,以党委名义向县委组织部写出组织推荐情况报告,组织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鄄城县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党委印章。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鄄城县委组织部干部科(802室)
报名时现场采集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应聘人员要由本人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以及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计生办、派出所、经管站等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同时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采集本人指纹。
(三)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考察、体检、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并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计划核减。实际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五)考试。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全市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笔试内容主要是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基层组织建设相关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确定。评委从业务能力、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仪态仪表、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
考试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依据招聘原则和条件、拟聘任职位的职责要求,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面考察拟聘任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同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标准分项细化量分,满分100分。
考试、考察结束后,按考试成绩和考察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考试成绩*50%+考察得分*50%。考试成绩、考察得分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按照综合得分,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综合得分相同者,采取考试成绩分值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再采取笔试成绩分值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考察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管理
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在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任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机关监督下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通过各乡镇(街道)党委通知本人,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不指定考试用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616009 0530-2350609
监督电话:0530-2412380
中共鄄城县委组织部 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