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文化馆;
2.岗位名称:办公室文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县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摄影基础。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11月9日(上午8:30-11: 30,下午13: 30-17: 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文化馆三楼办公室(丹东街道新华路279号);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75123。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8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