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年龄、学历和所学专业等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3.为人正直,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其它适应岗位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免费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221室(江山市区江滨北路1号)。联系人:徐林莉;联系电话:0570-4693921(移动短号333921)。
3.报名时需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2),二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
1.笔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如低于2:1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笔试内容:有关常识、江山仙霞岭自然保护区情况、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政策等。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和考生1:2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和考生1:1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普通入职标准及岗位特殊要求执行。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招聘对象,实行2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与江山仙霞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有关待遇按照江山市编外用工工资报酬相关规定,参照文员岗位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