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院前急救(120)电话接线员,负责受理120急救电话,并指挥调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兰溪市常住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 医学类专业优先,有经验者优先;
3、应急反应能力强,普通话较好,口齿清晰,会讲兰溪方言,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上夜班;
4、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女性。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②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③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⑤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2.年龄条件
18至35周岁(1983年6月4日至2000年6月4期间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5日—6月12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办公室。(环城西路888号公共卫生中心六楼)
3.报名手续: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不得用大头照)。如实填写《兰溪市院前急救指挥中心招聘电话接线员报名表》。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
4、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受理及条件审核。
四、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1:1确定体检人数,如体检不合格再根据面试成绩依次替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确定拟录取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应聘者与兰溪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签订编外人员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
八、其它说明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88137160、88131083。
兰溪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