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办公室综合管理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4.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 学历、专业、人数、年龄、其他条件见附件。
三、薪资待遇
年收入应发数为5万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发布地址: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15—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主楼109办公室。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79-82469410。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的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报名材料除原件外不退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应聘人员名单。
(四)笔试、面试和考察。经资格审查后符合应聘条件的,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45%。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按照1:2比例进入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百分制打分,考察成绩占总成绩10%。
(五)体检。根据面试和考察总成绩的高低,按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六)签约录用。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与金华市机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需对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用人单位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的应聘者,不再发布通知。
金华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