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县政府十六届 26 次〔2018〕1 号常务会议同意,由县农林局牵头设立博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现决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全县公开招聘书记员兼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博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书记员兼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品行良好。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大学本科以上,法律专业优先,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等症状;无违法犯罪纪录,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
二、工作职责和薪酬待遇
(一)工作职责
1、协助县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工作;
2、编制仲裁员名册;
3、送达仲裁文书;
4、管理县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5、协助组织仲裁员培训、管理;
6、做好仲裁庭开庭前的证据收集工作,协助仲裁庭完成仲裁活动;
7、完成县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资及福利等待遇
按照2018年县政府购买服务一线工作岗位的标准执行,每月2800元(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发布考试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1月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截止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地点:有意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一楼大厅右侧进行现场报名。电话:0752—6296705,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博惠路银田大厦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办公大楼一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应届生凭院校就业推荐表,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司考成绩单的一并提供)、户口簿、县级计划生育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相片6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县农林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并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三)发布考试通知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网站发布考试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一楼大厅右侧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笔试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应聘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应聘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考生须知”的要求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和范围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政策法律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具备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1)笔试考试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网站上公布考生考试成绩。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计分数。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4)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合格人员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期限为三年。
四、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农林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博罗县农业和林业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