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惠州市龙门县龙田镇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适应镇政府加班工作节奏;
5、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9月7日止,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携带如实填写的《龙田镇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2份、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到龙田镇组织办进行报名。
2、面试
龙田镇组织办将根据报名者上交的个人简历进行择优,通知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达标者,将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将在龙田镇公众号“活力龙田”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3、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龙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从分数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龙田镇政府公示栏及龙田镇公众号“活力龙田”公示3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5、须说明的问题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未及时与招聘小组取得联系的;
录用:体检合格后未办理录取试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龙田镇人民政府下属经济发展公司按相关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2000元(含购买社保)。试用期一年。
龙田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