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25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5.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和安全保密意识;
6.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专业要求为会计、会计学、会计电算化、财会、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六种。
7.至少一年会计从业经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尚未解除处分的;
(4)个人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5)有涉黄或涉毒记录的,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有危害国家安全相关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
二、工作职责
广安区村级财务审核记账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利用广安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对乡镇(街道)上传的财务票据进行复审、确认支付和记账处理,并及时解决全区村(涉农社区)在报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培训、监督乡镇(街道)和村(涉农社区)按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报账。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与审查、考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与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广安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报名需提交资料
1.《广安区村级财务审核记账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学校学籍证明材料);
3.提供会计从业经历的证明(若有);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
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笔试、面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核由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区农业技术中心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负责,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各占比50%。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范围:财会专业知识。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因资格复审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形体仪表、表达沟通、知识结构、逻辑思维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资格复审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录用
1.明确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明确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涉及本人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公示录用。经区农业农村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拟聘用的工作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协议(拟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按需确定,协议按年度实施。对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笔试与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录用结果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anqu.gov.cn/)进行公示。
四、劳务补助
月工资实行包干,标准为3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200元/月,浮动工资600元/月)。浮动工资根据用工单位绩效考核情况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发放。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承担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在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服务期管理
广安区村级财务审核记账中心工作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股室负责管理和考核。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工作量及完成质量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另行制定。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劳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村级财务审核记账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期满后按需可优先继续招募。
咨询电话:0826-2329805(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附件2:广安区村级财务审核记账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