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磐安县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面向2022年选派,服务地为金华市范围内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学历、专业、年龄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8:30至2024年10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下载填写《2024年磐安县面向“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聘期考核合格依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磐安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33号709办公室,联系方式:0579-84665855)
3.资格审核:县人力社保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于服务期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整个过程。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设招考比例。
(二)考核
面试前,县人力社保局成立考核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笔试一次,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放弃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须在录用手续办理前完成,招聘岗位人员录用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视同自主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不约定试用期。聘用后在磐安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入围考核(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考试招录栏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对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考试招录栏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2046。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监督电话为:0579-84667568(县派驻第二纪检组)。
本公告由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磐安县面向“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