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力量、加大城管执法辅助工作力度,根据《宁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及社区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宁委办〔2018〕1号)、(宁委办〔2021〕26号)要求,决定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会招聘11名城市管理非在编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宁委办〔2018〕1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过程中,按照《宁化县考录和聘用、调配工作人员亲属回避制度》(宁委办〔2017〕84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城市管理编外协管员11人,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祥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4.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核程序协审合格。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通告
2024年10月22日在宁化在线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598-6
605959。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履历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宁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宁化县翠江镇五星路79号)进行资格初审。
②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复审,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聘用时的资格终审四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面试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的报名信息及证书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
(三)考试方式: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执法工作相关知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并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1:3的比例取名额通知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相关岗位如有面试人选空缺,根据考生自愿的原则,按上述办法从报考人员中递补确定相关岗位的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予以核发《面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或电话通知为准。面试综合考察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能否胜任执法岗位等情况。
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同岗位人员同分时,根据学历高低、专业相近度、专业技能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由宁化县城市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到宁化县总医院,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缺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受聘人员进行协审考察,协审部门包括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宁化在线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新招聘人员为非在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规范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意见》(宁人社(2022)65号)文件精神的标准执行,每月工资2050元(含个人五险一金部份,不含绩效工资)。
六、递补
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结束后1年内(以公示截止日期为准)因个人或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人员空缺的,按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具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八、说明事项
报名人员预留的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人员工作方案及其他未详尽事宜解释权归宁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附件:1.2024年宁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非在编协管员报名信息表
2.2024年宁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非在编协管员岗位信息表
3.协审意见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籍贯 |
|
| |||
参加工作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职务 (职称) |
|
| |||||||
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
学历学位 |
| ||||||||||
专业 |
| ||||||||||||
现聘用单位 |
| ||||||||||||
纪委监委(盖章) 年 月 日 |
法院(盖章) 年 月 日
| ||||||||||||
检察院(盖章) 年 月 日
|
综治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所指的协审部门系县(市、区)级以上的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综治部门。
福建省宁化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