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协助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市委培、定向毕业生,进行逐年招聘安置,2018年第二批计划拟招聘100人。
二、岗位方向
拟招聘机关(乡镇、街道)单位协助管理类岗位。
拟招聘事业单位协助服务类岗位。
笔试成绩前100名考生根据考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工作岗位,成绩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选岗当日不按时到场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自动放弃选岗的空出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岗位在公开选岗时公布。
三、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1998年-2000年毕业,“培养方式”为委培生、定向生(不含统招、并轨、自费等毕业生),派遣证或报到证注明到洮南市人事局报到的毕业生。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经考试聘用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自愿辞职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9日-11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报名地点
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民生大厦北栋三楼)。
(四)报名要求
1、具备资格的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3张、《洮南市公开招聘第二批协助岗位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需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免收考生报名费用。
3、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2018年12月3日-12月31日)
市人社局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市纪委全程监督;审查要求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档案未在洮南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需提供本人档案。参加过第一次招聘考试的毕业生(未接到实名举报的),可以直接报名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六)准考证发放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制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考试
本次考试由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分别按照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入围线成绩并列超出所报考招聘岗位的组织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试成绩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试入围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司法机关负责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考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人员中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用工成本及使用
1、本次考试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报市人社局备案;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期限;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初次备案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考核细则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考核方案或本单位本行业考核细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再考试直接续签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工成本每人每月3300元,其中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今后根据事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定适度调整。
3、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一经聘用不得转借其他单位。凡因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得再参加今后所有委培生、定向生的聘用考试。市人社局要对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支付报酬、缴纳保险情况进行专项监察。聘用人员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应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本次考试公告和信息在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洮南市电视台、洮南市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上发布,网址为http://www.taonan.gov.cn/。
报名咨询电话:洮南市人才交流中心0436—6253245。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