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气发〔2015〕53号)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19年毕业生招录工作方案》,辽宁省气象部门现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气象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2018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符合辽宁省气象部门2019年度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明细表(附件1)设定的专业、学历和学位要求。
二、招录方式
辽宁省气象部门2019年毕业生招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博士研究生和大气科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进行。朝阳市气象局所属的羊山国家气象站和建平国家气象站(以下简称羊山站和建平站,岗位编号分别是21104和21105)均建在乡镇,因气候环境差、生活工作条件十分艰苦,以上2个单位的招录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进行。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经面试考核可直接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对于本科学历毕业生(不含报考羊山站和建平站的毕业生)和非大气科学类硕士学历研究生,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博士研究生、大气科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报考羊山站和建平站的毕业生在全国气象人才招聘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或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未到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的,可在招聘会结束后通过“辽宁省气象局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辽宁省气象局发布的公告为准。博士研究生、大气科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报考羊山站和建平站的毕业生只能在南京、成都和网上报名系统三者中选择之一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
本科学历毕业生(不含报考羊山站和建平站的毕业生)和非大气科学类硕士学历研究生只能通过“辽宁省气象局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气象网(www.lnmb.gov.cn下同)另行发布公告。
2.全国气象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11月15日9:00-11:30。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11月17日9:00-11:30。
3.全国气象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招聘会现场报名的博士研究生、大气科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报考羊山站和建平站的毕业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就业协议、辽宁省气象部门2019年度毕业生应聘报名表(1式2份)、辽宁省气象部门2019年度应聘毕业生基本信息表(1式5份)以及成绩登记表复印件(1式5份)。2018年毕业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毕业生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毕业生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笔试
对于本科学历毕业生(不含报考羊山站和建平站的毕业生)和非大气科学类硕士学历研究生,将在沈阳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参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第3名如出现并列者,则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1.全国气象人才招聘会现场面试(只对招聘会现场报名的博士研究生、大气科学专业类硕士研究生及报考羊山站和建平站的毕业生进行面试)。南京面试时间:2018年11月15日13:30,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具体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成都面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13:30,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具体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2.沈阳面试。经笔试确定的面试人选及通过“辽宁省气象局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的博士研究生、大气科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报考羊山站和建平站的毕业生将在沈阳统一组织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辽宁气象网发布公告。
(五)签约
博士研究生、大气科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报考羊山站和建平站的毕业生,经面试专家组组长同意,择优于招聘会现场直接签约。本科学历毕业生和非大气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研究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择优确定签约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签约毕业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page]
(六)递补调剂
1.递补。对于博士研究生、大气科学专业类硕士研究生及报考羊山站和建平站的毕业生,经面试确定为签约人选后主动放弃签约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本科学历毕业生(不含报考羊山站和建平站的毕业生)和非大气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研究生,经笔试后主动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或前两名均主动放弃的岗位依次递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三名也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招录指标空缺。
2.调剂。对于空缺的岗位,按照“大气科学专业优先、专业相同相近优先、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
(七)考察
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有关单位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录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八)体检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相关规定,新录用毕业生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费用由毕业生自理。
(九)公示录用
全部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辽宁气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省气象局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其他事项
(一)鼓励艰苦边远地区生源的毕业生回生源地工作,艰苦边远地区(见附件4)生源考生报考生源地县(市、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不含羊山站和建平站),笔试成绩增加3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朝阳市气象局所属的羊山站和建平站等2个岗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三)根据中国气象局的批复意见,部分招录岗位专业设置了大气科学相关类专业,指在学科专业目录中的理学、工学、农学门类下开设的与大气科学密切相关或相近、必修课或专业课中含有大气科学类课程的专业,如海洋科学、水文学、生态学、环境科学、资源环境、地理科学、地球物理、遥感科学等专业类的部分专业。
五、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人:刘 锋 联系电话:024-83862054
(二)邮箱:lnsqxjrsc@163.com,传真电话:024-83862056
(三)辽宁省气象局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24-83862063
辽宁省气象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