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我市将赴北京参加海南省招才引智北京重点高校专场招聘会,现将我市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37名,农业系统2名。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万宁市“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也可在招聘会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9时—16日16时
报名地点: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纵一北路),联系电话:0898-62232689。
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16时起至2018年11月10日16时。
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694460215@qq.com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万宁市“聚四方之才”招聘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可下载附件或到报名现场领表填写),并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到现场参加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按岗位专业类别进行招录。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3。如报考临床医学紧缺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开考比例可降低到1:2。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计划的岗位,允许报考人员在统一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职位表中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签订《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等。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卫生系统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农业系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参照《招考公务员考试提纲》等相关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2、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即笔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者,才能具有进入面试资格)。
3、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别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2的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专业知识、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负责。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5、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察、体检
用人单位组织对已签订《拟聘用意向书》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 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批复后由有关部门按职能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万宁市“聚四方之才”招聘会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