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团队协作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学历和其他要求
博士学历学位:高中毕业后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最终学历为全日制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高级职称专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资格;现聘用在三级甲等医院相应专科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单位、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如下:(见附件)
注:胸外科、眼科要求现聘用在三级甲等医院相应专科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通过省卫健委和省中医院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包括:
(1)填写《海南省中医院2018年“聚四方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历次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3)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生:提供历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1份;
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其他工作业绩材料:如科研课题、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等扫描件;
(5)近期1寸免冠彩照电子相片一张。
报名者请将以上(2)、(3)、(4)材料扫描件按顺序集中整理粘贴在一个word文档中,发至gkzp3851@163.com(主题注明:应聘报名:姓名+部门+岗位)。切勿反复投递报名邮件,凡在报名邮箱收到姓名+身份证号码相同的报名材料两次以上者,视为放弃报考。因此,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填写、核对报名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确认无误后再发送至报名邮箱。凡主题未按要求注明、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表所留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通畅。
(8)应届毕业生必须于当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交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省中医院官网予以公布。
2.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考核前1天进行现场复审确认,现场复审确认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仅报名但未到现场复审确认,视为弃考,责任自负;到现场复审确认时,未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考核且材料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考核方式及时间
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省中医院官网上进行公布。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
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从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核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公示
由医院党委根据考核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送省卫健委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中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异议或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如果调查结果反映的违规情况不属实,则应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如果调查结果反映的违规情况属实,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卫健委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薪酬待遇
执行海南省政府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执行,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中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 颜老师、赖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23851
海南省中医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