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结合嵩县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及能力建设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本次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3名。在县公立医院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主要职责如下: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
5、在职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时按以下四种情况提交相关证件:
(1)符合人员选拔招聘范围和资质要求第3(1)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全科医生执业证;
(2)符合人员选拔招聘范围和资质要求第3(2)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省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3)符合人员选拔招聘范围和资质要求第3(3)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时限的证明。
(4)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编医务人员,需携带职称证、聘任证、在编证明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退休人员需携带身份证、高级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退休证明。
3、报名地点: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股(地址:嵩县人民路19号)。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1、面试(满分100分)
本次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所有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的先后,从高到低确定前3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体检比例的可全部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嵩县人事网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签订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嵩县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嵩县卫计委备案。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九、保障措施
1、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市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市、县级财政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4、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十、其他事项
1、县卫生计生委没有委托任何一家社会代理机构组织相关考试的培训工作,请参加报名招聘的考生不要参加任何社会上培训机构的培训。
2、考生登记时请注意留存经常使用的通讯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凡是因个人通讯原因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机会。
3、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特岗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本方案由特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6323275(县卫计委人事股)
嵩县2018年全科医生特设
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