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调岗位及人数
象州县服务业发展中心专技十一级及以下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商调岗位的资格和条件
商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广西区范围内财政资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土木类、建筑类、法学类。
(三)政治素质过硬、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经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6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所在单位及当地人事部门同意。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商调人选:
1.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达不到当地干部调出的服务年限要求,不能正常调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20日。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有相关获奖证书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复印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313室(象州县金象路1号县政府大楼);网上报名电子邮箱:xzfgj@163.com。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人员;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颖玲,0772-4362248)。
附件: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