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规定,为建设成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示范性高职院校的目标,进一步满足学校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0名。
一、学校简介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南省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公办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职建设院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省教育厅重点支持建设的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征兵工作突出单位,河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双高校”建设单位。学校现有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河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9人,省优秀教师9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17人,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8人。
学院被沙澧河环绕,处于美丽的4A风景区沙澧公园中心位置,环境幽美,景色怡人。学院开设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师范、经济学6大学科,74个专业方向,在首批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获得优秀格次,是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成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示范性高职院校的目标,积极探索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由规模向内涵建设的转型,实现学校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为深入实施新时代漯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个一”总体部署,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特岗教师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发布公告
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和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lhvtc.edu.cn/)发布《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四、招聘程序
采取常态化招聘方式进行,招满为止。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lhzyrsc@163.com。提交材料:1.《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2.本人简历及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4.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相关资料复印件;5.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考核)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教学能力等。
(三)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文件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品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和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lhvtc.edu.cn/)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合格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有关人事及编制手续。根据聘用人员情况确定引进待遇,实行“一人一议”。
五、人才待遇
按照《漯河市高层次人才支持办法》《漯河市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六可选”服务保障若干措施》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等文件精神,享受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待遇。
咨询电话:0395-5983667、5983566(工作时间内接听)
监督电话:0395-5983629、5983529(工作时间内接听)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