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8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1日-2006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
他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21日。
岗位条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2024年12月21日在河北省眼科医院官网(https://www.eyehospital.com/)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1日9:00-2024年12月31日17点
报名邮箱:xtykyyrsk@126.com
2、报名要求:报名需填写《河北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执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扫描件,近期电子版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jpg格式);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的扫描件。报名者将上述材料PDF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学历+毕业院校”命名,报名完成后请报名人员于报名后第二个工作日拨打公告中注明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予以确认。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报名考生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签字确认。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请见我院官方网站通知通告栏。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形式进行;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内容以医学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3: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
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医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眼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规定,河北省眼科医院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参照正式在编人员执行,不同岗位之间存在差异,具体内容可咨询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医院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五、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等因素影响招聘后续工作时,将在河北省眼科医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联系人:河北省眼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赵老师
联系电话:0319-3237691,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附件:
1、河北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河北省眼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河北省眼科医院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