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任院长5年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1969年12月31日后出生。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⑤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
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二、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持本人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12月30日—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政工股报名。卫健局按照职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彻公开选调全过程。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必须达到1:2及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不足时,取消选调计划数。(报名表见附件)
2.选调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符合选调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公示。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退回原工作单位。所选调人员按照选调单位的岗位设置确定聘用岗位,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级)低聘。
三、纪律要求
1.选调对象必须符合流动调配相关规定。
2.此次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新邵县卫生健康局、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4年新邵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二级机构选调事业人员申请报名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