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强化国有企业人才支撑,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若干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8年义乌市国资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以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可将《义乌市国资系统应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wsgzj@163.com(请将邮件标题注为“报名企业+岗位+本人姓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对义乌市行政区域内的应聘者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现国资系统人员不得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1日24:00。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详实填写《义乌市国资系统应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职称聘任文件(复印件);
③能体现业务成果、业务水平的证明材料、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
④社保缴纳证明或原单位开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证明;
⑤原单位任职文件(复印件)。
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⑦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4.报名咨询电话:各公司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3。
5.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考核测评。报名阶段相关材料提供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核前及时补齐。资格审核由各公司派专人参加。
1.审核时间:2018年11月22日—11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审核地点:义乌市国资委人事科(贝村路955号总部经济园A1栋7楼721室)。联系电话:0579-85667011。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或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的人员将取消报名资格。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2:1比例要求的,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已报名人员可以按资格条件要求转报其他岗位。
(三)考核。本次招聘的考核方式为“量化考核+面试”。
1.量化考核: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2.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出题,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合格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60%+量化考核成绩×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人员确定。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入围体检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最新)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录用:公示期结束,无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5.说明:
(1)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录用。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薪酬福利
应聘人员录用后,具体薪酬待遇根据各公司相关制度、工作岗位和本人的业务能力确定。录用后公司按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政策的,可享受政策所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人员管理
应聘人员录用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公司将解除聘用合同。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六、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录工作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