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株洲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株洲市高等职业院校机构编制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株编委[201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2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一。
应聘者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我院研究后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认定。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为准;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考生不得有下列任一情形,否则,一经发现,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工作服务年限未满单位约定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人事档案资料造假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6.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7.现役军人;8. 全日制在读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ntky.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1日
2.报名地点: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号,行政楼3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考生携带以下资料,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
1)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如实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5)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须单位同意并盖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由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安排将通过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告,学校不另行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通知,请密切关注该网站栏目信息,错过时间者责任自负。
3.考试方式、范围
1-8、11-13岗位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选(最后一个入选分数出现同分时,则同分者全部进入试讲环节)。 9、10岗位属于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1-8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铁路专业相关知识;其他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高校教师应知应会知识,时长90分钟,满分为100分。
试讲
时长不超过10分钟。各类岗位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内容,要求手写板书(考场备有白板,不允许使用PPT课件),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教学设计、专业知识等。试讲试题由应聘者代表当场抽签产生,每位应聘者均有一小时准备时间,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
4.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和试讲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前,如综合成绩和试讲成绩均相同时,以试讲时7个评委取平均分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5.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学院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下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社局审定。
公示期满一个月之内,拟聘用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需根据有关规定将人事档案提交学院组织人事处初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档案者取消拟聘资格。
八、聘用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具有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的人员被聘用后,其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及职务均不予保留。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株洲市人社局、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731-22777671 钱老师
2.监督电话
学院监察审计处:0731-22780169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市委组织部: 0731-28680204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