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服务综合水平,经请示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同意,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2人,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单位统一管理,服务意识强,心理素质好,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文秘相关专业(有公文写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合格标准要求,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和较强的工作压力。
6.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
1.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前往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1张)。
2.报名地点:怀化市政务服务中心202办公室,联系人:蒲恩漩,联系电话:2711959、2712149 。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填写《工作人员求职登记表》。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或隐瞒个人真实身份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待定(电话通知)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
4.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2.面试工作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4.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待定。
(五)体检
入围人员由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2.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通过后,按有关规定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四、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每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按每人每月2000元,年满一年以上的按每人每月2500元,满五年以上的按每人每月2800元的工资标准发放。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只享受工资待遇,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要求的,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对原来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因在原单位已交纳相关社保的,单位交纳部分不再重复交纳。
(三)受聘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怀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