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曲靖军分区面向社会招聘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民兵教练员10人,主要负责基干民兵轮训备勤的训练教学、日常管理、服务保障,训练基地日常维护,以及学生军训等工作。(注:宣威市人武部招聘民兵教练员计划后期公布,参加军分区招聘未被录取者或满足相同条件有意在宣威从事民兵教练者即日起可将应聘资料复印件报送市人武部政工科备案,0874-7168155,3220642471@qq.com)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部队退伍(转业)军人,男性;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能胜任民兵训练教学、学生军训、基地看守等工作;
6.具有部队班长(以上)任职经历、从事机关业务工作且有一定公文处理能力和党员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经(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及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非法上访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选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曲靖军分区门卫值班室(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滇东商城对面)。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党组织所在地或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证明、立功受奖证书和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
联系方式:任屾,13529565657。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组训能力、基础体能和办公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训能力(满分100分):采取“四会”教学方式,为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示范教学和在部队从事专业的组训2项内容,时长各约8分钟;每项内容分数各为100分,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的分数为组训能力最后得分。
2.基础体能(满分100分):包括3000米跑、俯卧撑和仰卧起坐3项内容,按照新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能训练标准》进行评判;单科目分数各为100分,分别按照60%、20%、2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的分数为体能考核最后得分;
3.办公能力(满分100分):包括word2007版文字输入、excel表格制作和写作能力(依据文字材料手写一篇不少于500字的新闻报道)3项内容;每项内容分数各为100分,分别按照25%、25%、50%的比例折算相加后的分数为办公能力最后得分。
应聘者最终成绩按组训能力40%、基础体能30%、办公能力30%折算,计百分制及“加分条件”得分四部分组成。(加分条件:服役期间荣立过“二等功”的,每次加3分,“三等功”的,每次加2分;被团以上单位评为“优秀班长”或“优秀四会教练员”的,每次加2分。)
考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11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按照总成绩排序,取前十名(总成绩相同的,有骨干任职经历或组训能力成绩高的优先)参加体检与政治考核。体检在县级或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内容和标准参照公民应征入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政治考核主要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网上协查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情况进行复审。因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定期考核。)
四、待遇
(一)薪酬
每月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500元(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考勤发放),工作每满1年底薪加100元,担任班长、副班长岗位津贴300元至500元,统一购买“五险”,如聘用人员已有“五险”的折算现金随工资发放。
(二)住宿及服装
同民兵轮训队集中居住,统一保障伙食,根据工作需要发放迷彩被装(免费提供)。
(三)休假
每人每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无工作任务时,每月安排轮休3天。
五、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参聘人员务必到曲靖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报名登记,请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请参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参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曲靖军分区民兵教练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曲靖军分区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