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南湖区环境保护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用工(岗位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2日之后出生);
5.嘉兴市户籍;
6.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
环保局协管员 | 2 | 专业不限 |
环保局协管员 | 1 | 语言文化类 、法律文秘、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类、法学类 |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法。如实、准确填写《南湖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合同工)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517758512@qq.com。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环境保护局(南湖区亚美路与信诚路交界口南湖区总部商务花园56号)403室,联系电话:0573-82835362。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2日下午17:00。
3.资格初审、复审。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
4.考试。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如报考人数不足1:3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报考人数超过1:3的,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确定人员,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测试合格人员根据招录计划人数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招录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最终聘用人员,享受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岗位合同工)待遇标准。用工方式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