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湖市林埭镇人民政府委托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新闻中心工作人员1名;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城管中队工作人员5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定向安排到林埭镇下属的新闻中心、经营管理办公室、城管中队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平湖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8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支持中心工作,家庭无违章搭建等现象,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招考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年龄要求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
新闻中心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大专及以上 |
采访时需独立使用摄像设备,适合男性 |
经营管理办工作人员 |
2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大专及以上 |
2年以上财务相关经历 |
城管中队工作人员 |
5 |
男性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需参与巡逻、拆违等工作 |
五、工资福利
录用人员按照平委办发〔2018〕61号文件规定的平湖市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祥中路318号;
3.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工作证明(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11月8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1寸免冠近照2张,并如实填写《平湖市林埭镇人民政府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才允许参加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报名咨询电话: 保安公司0573-85150060 联系人:胡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