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汕尾市市直党政群机关、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政法聘员管理办法》(汕机编〔2016〕5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办理招聘雇员制人员有关业务程序的通知》(汕人社函〔2016〕87号),因工作需要,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聘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职位工作;
4. 学历要求:取得会计或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证书,均应在2018年10月前取得;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在各种考试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4)需要任职回避的(详见《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招录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
(5)其他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上午09:00至2018年11月29日下午16:00;打印准考证:2018年12月12日上午09:00至2018年12月14日下午16:00;
2.报考者请登录汕尾人才网(www.shanweirc.com)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招录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进行报名。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考生一旦入围,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考试违规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职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名额依笔试高低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报考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证件及证明(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学位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由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组成考察组或采取书面政审的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对于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聘员实行合同制人员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市、县的相关文件核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四、联系方式
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处: 0660-3364201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660-3393252
1.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招录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汕尾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