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龙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为了做到“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龙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机构),下设资格审查组、考试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实用、高效、精简、优化资源配置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
会计类2人、综合类13人,共15人。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以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龙门县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11月19日)。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5岁周岁以下,高中学历以上。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具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参加邪教组织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不得报考。
五、薪酬待遇
聘用后与龙华镇经济发展公司按相关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表现良好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薪酬:月均工资3500元(含购买五险一金、节假日补贴)。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上午8:00—2018年11月27日下午5:30分截止(报名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龙华镇政府组织办,联系电话:0752-7361777.
(三)报名要求: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携带如实填写的《龙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2份、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到龙华镇政府组织办进行报名登记。
(四)报名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报名者本人携带填写好的《龙华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龙华镇政府组织办接受资格审查。
七、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体检
根据考试分数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龙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合格后办理录取试用手续,并在龙华镇政府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十、须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监督电话:0752-7361068(龙华镇纪委办公室)
中共龙华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