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深圳市宝安区卫计局拟定于2018年11月下旬至2019年3月上旬组织宝安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赴外招聘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聘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予接收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要求:
1.学历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专业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临床医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三、线路安排
本次招聘共在全国十多个城市设立招聘点,具体线路安排情况详见赴外招聘线路安排表(附件2)。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请在2018年11月17日9:00至2018年12月31日18:00期间登陆“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考管理平台”(网址:http://zk.szwsjob.com)进行实名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选报招聘岗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网上报名指引(附件3)。
2.各招聘单位在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考管理平台上审核考生填报的资料,通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简历进行初步筛选,择优通知符合条件的人才参加面试。
(三)面试及考核
面试及考核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四)入职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试用及体检结果,综合考量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福利待遇
(一)符合市、区相关条件且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3-6万元不等的租房和生活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规培医师到社康中心工作的,发放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35万元,全日制硕士30万元,全日制本科25万元);
(三)符合宝安区高层次人才标准(如:4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并经认定的,可享受20万元生活补助,免租入住90㎡人才住房;
(四)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五险一金”;
(五)可申请轮候入住宝安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
(六)条件优秀的可报名参加“中青年骨干高级专科医师培养计划”,该计划选拔优秀年轻医师到国家级专科医师培养基地采取“导师制”模式进行为期1年左右的联合培养;
(七)实施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人才培养计划,对新通过国际全科医生技能培训中心考核或深圳市全科医生技术标准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给予每人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对招聘岗位有疑问的可直接联系各单位咨询电话(附件4)。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三)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网:http://www.baoan.gov.cn/wjj/;
深圳市卫生人才网:http://www.szwsrc.com;
深圳卫生人才招聘网:http://www.szwsjob.com。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