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保就业经办服务质量,受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保就业窗口工作人员27名,会计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需具有邢台市(含各县、市、区)户籍(2018年11月17日以前迁入);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三)不得应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聘用办法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月工资待遇参照邢台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40%执行,今后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工资发放和各项社会保险代缴。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
六、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处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地址:邢台市桥东区世贸天街C座1410室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8 日—11月22日
咨询电话:0319-8315518
13930905825 (刘经理)
15530992885(郝经理)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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