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宫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市检察院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工作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检察工作劳务派遣人员15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检察事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
(二)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三)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品行和履职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70(含)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含)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五) 具有南宫市范围内户籍;
(六) 聘用后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宜从事检察工作劳务派遣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南宫市鸿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邢台银行西侧胡同南行100米路西)
3、所带证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三张,小二寸近期蓝底照片10张。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5、面试:具体另行通知。
6、拟聘用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体检、政审
根据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合格者安排上岗。
五、招聘待遇
1、本次招聘检察工作劳务派遣人员为劳务派遣制,由派遣公司和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规定的最低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六、其它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所有证件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不予聘用。
南宫市鸿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