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选拔党建专业人才,白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人员报名条件调整事项如下:
《白山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人员的方案》第五条(一)基本条件中,原第4项“要求白山市户籍(含县市区)”更改为对户籍所在地无要求;原第6项调整为第5项,“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更改为“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原第7项调整为第6项,“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更改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报名时间更改为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2月10日。
其他事项不变。
调整后招聘方案如下:
《白山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人员的方案 》
为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推进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全市招聘党建工作人员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依据《全市非公党建指导服务中心标准化管理的实施办法》(白山组通[2018]26号),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拓宽选人视野,选聘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优秀工作人员担任党务工作者,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党建工作者队伍,为开发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 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经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选派一批高素质专职党务工作者,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考试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三、 招聘岗位
白山经济开发区非公党建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四、 用工方式
招聘用工方式为劳动合同聘用,首期签订1年用工合同。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3、形象气质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
4、服从岗位调配,执行力强,能独立完成工作。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教育,函授、业余大学、自考等学习方式)。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7、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的。
5、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或未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白山经济开发区)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12月10日,午:9:00-11:30,下午13:00-16:30(不含节假日)。
3、报名地点:吉林省群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浑江大街1699号原财会中专院内白山经开区双创基地b座106-107室)。咨询电话:0439—3254678
4、报名证件:党组织关系证明;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红底)同版照片4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实表现(有工作单位人有员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没参加过邪教组织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时需缴纳60元报名费,用于试卷印制使用。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由白山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若考生信息失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所有考生为同一套试题,笔试主要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党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试题总分100分,笔试不设及格线(笔试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岗位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文化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试题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面试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核算。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优先录取笔试分数高者,笔试分数相同的,用第二套面试试题进行加试。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6、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出现被取消聘用资格情况的,按考试排名顺序递补)。
七、待遇管理
(一)签订合同
试用期满(1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应聘者本人各执一份)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工资待遇
从试用期始,每人每月3200元(含“五险一金”),工资由开发区财政审计局逐月发放。
(三)人员管理
招聘的专职党建工作人员由开发区党工委管理考核。
签订聘用合同期间(一年内)、发生人员变动(如有辞退或调离的),按照程序,招聘递补。
八、具体实施
(一)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白山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网站、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对外发布招聘公告,做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报名。
(二)考试评分
考试、面试均委托或聘请专业人员负责组织命题、计分,评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命题采取考生当场抽签的方式抽取试题。
九、其他事宜
(一)工作要求
1、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白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