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公司劳务派遣业务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共36名)
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35名,其中:事务性工作人员31名,服务性工作人员4名。城市社区社会救助员1名。
四、工作内容:承担社会救助等民政事务性工作,包括基层经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福利慈善、社会事务等民政服务对象的排查、家庭调查、政策宣传等工作。
五、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六、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有平川区户籍(落户时间为招录公告发布之日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掌握计算机的基本应用技能;
8.服从组织分配。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在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招聘信息平台,区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平川宾馆一楼大厅。
3.报名须知:
①报名表(现场填写)、一寸近期白底证件照片4张;
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学籍证明;
④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⑤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由区扶贫办出具相关证明;
⑥报名费每人100元。(微信扫码支付);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考试
考试在区人社局和区民政局的指导下由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审核后报名人数之比1:3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将压缩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1.笔试(占40%):
笔试内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城乡低保办法》、《甘肃省特困供养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的“十九大”精神。
2.计算机实际操作(占20%)
Word、excel办公软件应用。
3.面试(占40%):
参加面试人员原则上按招考人数1:2的比例在参加笔试和计算机实际操作人员总分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笔试成绩X40%+计算机实际操作X20%)。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果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2,全部进入面试。
4.考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
5.考试地点:平川育才学校(平川一小)
笔试、计算机实际操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携带证件:
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30分钟进场)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和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7.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X40%+计算机实际操作X20%+面试成绩X40%。拟录取的第一名和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确定招聘人员。
总成绩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为第一名的选聘为城市社区社会救助员(此岗位用工性质非劳务派遣)。
(三)体检
体检在平川区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名额录满为止,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同等条件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优先照顾。公司将拟聘人员在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招聘信息平台,平川区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五险”单位统筹部分。
1.基本工资:拟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平川区临聘人员标准执行,第一年每人每月1800元(其中包括扣除个人缴纳“五险”)。续聘期内工资与平川区临聘人员工资同步。
2.岗位津贴:复兴乡、种田乡、黄峤镇每人每月300元;共和镇、水泉镇、王家山镇每人每月200元。
3.“五险”单位统筹部分:由承接主体统一缴纳“五险”单位统筹部分,聘用期内“五险”按平川区社保局每年核定的基数为准。
(二)岗位管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购买主体为白银市平川区政府,平川区民政局是具体实施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拟聘人员要服从公司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本公告由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43-8308878 13884299023 15693956685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