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公开招聘公安局交警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9名,岗位设置为交警省道路面执勤。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退役军人。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景泰户籍。
6、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学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1月27日(共2天)
2.报名地点:景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二楼综合办)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退役证(退役士兵)、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填写《景泰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分值均为百分制。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最终考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该岗位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以便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资格复审、查阅拟聘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及与拟聘人员进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按该岗位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聘用
1.县人社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3.受聘用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其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
咨询电话:0943-5590798
0943-5523573
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