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农林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共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林业管理岗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品行良好;
(二)学历及职称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以上学历,林学、园林类专业,具有上述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暂未取得职称的,须承诺在入职后2年内取得上述职称);
2.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中文类专业;
3.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2年以上林业、园林工作经历;
(三)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3年11月26日后出生);
(五)报名限制条件: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流程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办法进行,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为1:3,若不达开考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3天,原报考条件不变,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12月2日。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nyylj@hp.gov.cn。咨询电话:020-82112107。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带齐以下证件材料参加复审: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如有)原件,单位盖章出具的2年以上林业工作经历证明(以“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名的人员需提供此证明),本人签名确认的《广州市黄埔区农林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处理协调问题的能力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掌握情况,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五)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岗位薪酬待遇按照黄埔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农林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农林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