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涞水县纪委监委辅助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10名(男8名、女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纪委监察辅助工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民事、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有习练法轮功等非法邪教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形如有隐瞒,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合同。
二、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500元,五险,从签订合同满一年后次月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连续增长三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浩星商务6楼(文山路与西环路交叉口)
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照片6张(照片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二)考试、体检、政审
考试形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考资格。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年龄、学历、户籍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在报请委托单位单位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聘用
被招聘人员,与保定铭卓劳务派进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并派遣到涞水县纪委监委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
201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