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南平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南平市人才工作的十条措施》,吸引更多优秀的医疗卫生人才来南平就业,服务南平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招聘一批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的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参加招聘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聘用紧缺急需专业卫技人员602名,其中:①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438名;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4名。
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二、招聘条件
(一)专业岗位条件1、市属医疗卫生机构
(1)市属三甲医院临床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普通全日制省属医科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往届生须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②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2)市属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②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3)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辅助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普通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往届生,必须通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考试。
②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4)市属三甲医院卫生管理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全日制医科大学本科学历。
(5)市属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管理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普通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往届生,必须通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考试。
②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2、十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
(1)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技、临床辅助、卫生管理类具备以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②具有中级职称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乡镇(社区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技、临床辅助、卫生管理类具备以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②具有中级职称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技、临床辅助、卫生管理类具备以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②具有中级职称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等乡镇(社区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技、临床辅助、卫生管理类具备以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②具有中级职称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等县级部分乡镇卫生院护理学类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聘任后服务期需满5年。
(二)其他条件
除(一)条件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近5年内为非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3、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4、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待遇
对于新招聘、签订5年以上聘用(工作)合同的,给予相关待遇:
博士生到南平工作,奖励不超过80m²的人才房或40万元的购房补助;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1000元/月)。
硕士生到南平工作,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700元/月)。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奖励不超过60m²的人才房或30万元的购房补助。
本科生到南平工作,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500元/月)。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含安排到县级医疗机构的医学毕业生),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在乡村或企业工作满3年的,给予首次购房补助5万元。
大专生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给予7万元的安家补助;到乡村或企业工作满3年的,给予首次购房补助5万元。
应届在校生到南平相关企事业单位实习,紧缺急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补助费,1000—2000元/月生活补贴,到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实习的,每月提高500元。
具体政策详见“南平人才网”政策法规栏。
四、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
此次招聘岗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现场招聘时间、地点:
①2018年11月24日8:30—12:30,福建医科大
学福医广场(大学城);
②2018年12月9日,福建省2019届医学类高端人才(硕士博士研究生)专场招聘会;
③2019年1月5日,福建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会;
④2019年1月12日,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对人员空缺的招聘岗位,酌情还将在省内、外医学院校进行专场招聘或参加校园招聘。
2.招聘方式
现场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实行现场面试签约;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另行组织开展面试,择优聘用。招聘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县(市、区)人社和卫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具体面试时间将在南平市卫计委官网另行发布。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予聘用。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4.体检、考察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作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5.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咨询
(一)南平市委人才办:0599-8879003
(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9-8831137
(三)南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99-8875131
(四)报考南平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卫生计生局。咨询电话:
延平区:0599-6161217、8873369
建阳区:0599-5811665、5816012
邵武市:0599-6329507、8331375
武夷山市:0599-5302560、5302594
建瓯市:0599--3721139、3820223
顺昌县:0599-7830697、7822129
浦城县:0599-2822159、2822956
光泽县:0599-7926620、7955521
松溪县:0599-2320579、2337106
政和县:0599-6053128、3322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