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实施,帮扶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根据《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榕人社就[2014]65号)精神,以及我区开发的福州市仓山区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助老救护员公益性岗位情况,向社会公开招聘上述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助老救护员27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我市城区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身体健康且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等,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除外);(2)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招聘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退伍军人、随军家属、特困失业人员。
三、岗位薪酬待遇:
助老救护员在同岗位工资为1800元/月;加班补贴665元(先按4天双倍计算,按实际加班天数计算);满勤奖100元;再加公益性岗位补贴825元/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由政府发放),合计为3390元/月。
绩效抽成按单位该岗位考核规定发放。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该岗位每天工作时间7小时,每周休息1.5天,轮班制。
四、工作地点与岗位职责:
1、工作地点:福州市区及周边;
2、岗位职责:负责老年人日间照料、护理、紧急救助等服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一) 发布招聘公告
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广泛发布福州市仓山区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9年2月27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应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积极推荐就业困难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也可自行到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报名。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三份(可当场领取并填写)、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第2、3、5、6、13页面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第2、3、6、7、13页面复印件各三份、一寸照片三张。
4.资格审查: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推荐给福州市仓山区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
(三)面试
福州市仓山区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对拟招聘人员进行面试。
(四)聘用公示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就业困难人员户籍所在社区、村予以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备案
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将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备案。福州市仓山区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应在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备案。
特此公告。
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