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需要,安溪县环境保护局拟面向社会招聘污染源普查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污染源普查员:3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生态类、化学类专业;
5.年龄30周岁(含)以下;
6.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7.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安溪县环境保护局(安溪县金融服务中心1号楼13层1317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265087
3.报名需提供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寸免冠近照二张。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公平、平等、择优”的原则,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合格,组织面试后择优聘用,面试及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合格标准参照福建省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六、聘用时限:两年。
七、薪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编制外人员工资待遇面议。
有未尽事宜,由安溪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安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