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阳原、平安阳原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政法队伍力量,保证政法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张家口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受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面向社会为阳原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招聘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对各项条件审查合格的,以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岗位数量
根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实际用工需求,共招聘79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县法院辅警15名;县检察院辅警8名;县公安局辅警56名。
(二)岗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应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无违法乱纪或刑事犯罪经历。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身体肥胖症等。
具体的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本人和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刑或受过政法机关打击处理,参加过境内外非法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支持参与地下教会或非法活动,习练法轮功或非法信访、缠访、闹访等问题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公告于2018年11月30日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时间为7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请于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2日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阳原县大学生创业园(县城府后街与华原路十字路口西南角)。联系电话:13903131872(赵女士)17717719700(童先生)
3.报名要求:报名费100元/人。
4.报名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收报名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证明:
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乡镇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5.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表两份(表样从阳原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zjkyy.gov.cn下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红底1寸免冠照片6张(照片背面写名字)。
6.领取准考证地点:阳原县大学生创业园(县城府后街与华原路十字路口西南角)。
7.需要注意的事项:报考法院、检察院的可直接进入笔试环节;报考公安局的需先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达标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时间:2018年12月15日-2018年12月16日。地点:阳原县西城镇光华路第三实验小学。有关事项详见《体能测评准考证》。
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①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
②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③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
《笔试准考证》于2018年12月20日发放领取。
领取地址:阳原县大学生创业园。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3日,地点:阳原县西城镇光华路第三实验小学。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于2018年12月28日在阳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时间为3天。
《面试准考证》于2019年1月2日发放领取。
领取地址:阳原县大学生创业园。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2019年1月6日,地点:阳原县西城镇光华路第三实验小学。有关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的综合成绩于2019年1月9日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公布,时间为3天。
(七)体检及政审
体检:根据招聘岗位需求,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政审,由应聘者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出现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以及政审结果,张家口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18日在阳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其中一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以下方式处理:
非专业的岗位出现报考空缺时,在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条件下,可以从报考其他单位岗位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中调剂。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张家口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所招聘的人员在合同期内,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8号)规定,按照阳原县2016年7月1日调整的最低月工资标准1380元支付工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上述保险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单位指定为张家口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考试前不设立任何培训机构,不发放培训资料,不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制,不占用地方编制。
(四)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五)本次应聘活动结束,确认应聘人员后,由张家口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协同张家口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为应聘人员作岗前培训并联合发放培训证件。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张家口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研究决定。
张家口英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