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为沧州市渤海新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100名男性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合同制辅警100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65人,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30人,特种车辆驾驶员5人(详见附表1)。报考辅警A、B岗位的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不低于2:1,报考辅警C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不低于1.4: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为具有沧州辖区户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军队退役士兵。年龄为18周岁至27周岁(1991年11月30日至2000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特种车辆驾驶员招聘对象为沧州辖区户籍且具有A1驾驶证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及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1981年11月30日至2000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类、精神类或遗传性疾病,无纹身瘢痕,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4、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正门西侧报名处。
3、报名日期:2018年12月8日(周六)上午8:30至12月10日(周一)下午5:30。
4、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携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原件;特种车辆驾驶员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一份(可现场填写),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的需携带原件、复印件;报名费100元。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和其他基础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招聘计划中A、B岗位按1.6: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C岗位按照1.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轮体能测试成绩。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六、体检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体能测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渤海新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七、政审、资格复审
由渤海新区公安分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有关录用规定进行)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八、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补录
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补录,体能成绩排名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十、人员待遇
被录用后的合同制辅警试用期为2个月,实行全封闭集中培训,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另增发相关津贴、补贴,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一、其他事项
笔试成绩、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测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通过“渤海新区官方网站”、“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微信公众号等查询。
咨询电话:0317-5557530、0317-5760285
1、《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岗位信息表》
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