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兰州市人才引进工作要求,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2019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兰州市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日
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1—5 号馆(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2018年12月3日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140会议室
时间:2018年12月5日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2018年12月5日
地点: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2018年12月6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2018年12月8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当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范围和对象
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以及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跨省就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其中,含原“985”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共417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具有教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组织。应聘人员请登陆网站下载填写《兰州市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会报名表》(附件2)。报名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报名表》。非公费生不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核
采取现场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可采取试讲、说课、现场答辩、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书
考核合格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书
(四)体检
由同级教育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各县区、各市属学校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地址兰州教育网(http://jyj.lanzhou.gov.cn/),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兰州市人社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此次公费师范生招聘工作在市委人才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由兰州市教育局和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55425 8856730
监督电话:8801413 8489337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