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根据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4部门《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甘民发〔2017〕247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补充通知》(甘民发〔2017〕109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51号)等文件精神,由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白银市会宁县民政局
三、用工性质: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基层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37名,其中,县民政局8名,乡镇29名。
五、工作内容:承担社会救助等民政事务性工作,包括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对象的排查、家庭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
六、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七、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具有会宁县户籍(落户时间为招录公告发布之日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掌握计算机的基本应用技能;
7.服从劳务公司岗位派遣。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八、招聘程序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及报名方式:在会宁发布、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会宁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8年12月4日—12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会宁县会师楼酒店1号楼一楼大厅
3.报名须知:
①报名表(现场填写)、一寸近期白底彩色照片4张;
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学籍证明;
④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⑤报名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考试考试由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试包括笔试、计算机实际操作、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占4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令)、《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2015年7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36号)、《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8号)、《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省政府令第125号)等社会救助类知识。
2.计算机实际操作(占20%):
Word、excel办公软件应用。
3.面试(占40%):
参加面试人员原则上按招录计划1:1.2的比例在参加笔试和计算机实际操作人员总分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40%+计算机实际操作×20%),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8年12月8日14:00-18:00,在会宁县会师楼酒店1号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5.考试时间:2018年12月9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考试地点:会宁县高级职业中学
7.考试须知:
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黑色中性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30分钟进场)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及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8.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实际操作×2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体检在会宁县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名额录满为止,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将在会宁发布、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会宁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单位统筹部分。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520元(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2.绩效工资:每人每月1000元;
3.“五险”单位统筹部分:由承接主体统一缴纳。
(二)岗位管理。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日常管理,拟聘人员要服从公司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本公告由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43-8308878 0943-886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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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943-3221956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