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流浪乞讨人员宣传劝导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根据我站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救助管理站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五)年龄在30-55周岁之间。
四、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积极进取,能服从安排、吃苦耐劳;
(二)有一定炊事经验(有厨师证者优先);
(三)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桂林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桂林市秀峰区福利路2号,联系电话:0773-2560987)。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前来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替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
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拟招聘人员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未达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公布成绩及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布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成绩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提交站领导班子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月工资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1932元/月+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发放;聘用人员由桂林市救助管理站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为两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公告》由桂林市救助管理站负责解释。解释电话:0773-2560987。
桂林市救助管理站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