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慈善总会是由十堰市境内从事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企业及其他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市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现十堰市慈善总会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名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总会秘书长1名(专职)
1、岗位职责
(1)在会长、驻会副会长和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慈善总会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指导总会内部各部门开展工作,监督员工工作绩效;(2)负责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宣传慈善总会宗旨、理念、项目、品牌等,开拓公益资源及项目,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努力实现慈善会的可持续发展;(3)负责协调并梳理慈善会内外部关系和资源,统筹管理慈善基金、爱心助学、精准扶贫等专项事宜,协助党建、接待等工作;(4)负责慈善会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各部门工作制度的设立;(5)完成会长、驻会副会长和理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招聘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中共党员,年龄50岁以下,学历大专以上,男女不限,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无不良社会征信记录,户口不限;(4)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慈善事业,独立承担过社会责任相关工作者优先,如慈善基金、扶贫项目等,有基金会工作经验优先;(5)有在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工作经历,具备同政府部门进行协调合作与社会组织公关的能力、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者优先;(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二)十堰市慈善总会项目综合部专员1名(专职)
1、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总会所有项目的策划、实施,具体负责慈善阳光班项目的管理、医疗众筹项目的推展、中华慈善总会药品援助项目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并负责撰写请示、通知、总结、报告等各类公文等日常工作。
2、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及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管理,爱岗敬业。(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4)年龄25-35周岁,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有一定公文写作和行政管理能力的在职管理人员、有从事公文写作经历的自主择业人员优先。(5)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无不良社会征信记录。
(三)十堰市慈善总会宣传募集部专员1名(专职)
1、岗位职责
负责品牌传播,利用总会自媒体和其他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络渠道对外宣传慈善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宣传总会优秀项目,传播慈善文化;负责资源开发维护,联系市内外优质资源和项目,联系维护优质客户资源;统筹、策划总会现有资源综合利用;负责总会重大活动策划、筹备重要会议等。
2、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管理,爱岗敬业。(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新闻宣传、项目管理专业优先。(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策划案、新闻、通讯写作和电脑操作,具备良好的宣传营销、策划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线上线下媒介资源,熟知各类媒体、各种传播手段、各种营销手段,对新兴媒体有敏锐感知。(4)年龄25-35周岁,有两年以上宣传策划、新闻写作、公共关系工作经验者优先。(5)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无不良社会征信记录。
二、招聘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然后进入面试,并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过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月薪参照事业单位执行 (秘书长参照科级干部标准),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劳动薪资参照同等事业单位,或实行年薪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发布公告起十日内报名,有意者自备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投递至市民政局7058室,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19-8117112。
十堰市慈善总会
2018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