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 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下半年永兴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教师200名,其中普通高中专业教师6名,职中专业教师5名,初中阶段专业教师100名,小学阶段专业教师8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 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2 月6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截至2018年12月6日,报考人员必须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5)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到永兴县城区学校工作的需服务5年以上(含5年),被聘用到永兴县农村学校工作的需服务3年以上(含3年)。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永兴县在编教师及特岗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网址: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
(http://www.rsks.czs.gov.cn)。
3.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9:00至12月13日17:3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自行到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永兴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2 月17日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2月18 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12月20 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报考初中、高中、职中教师笔试内容以招聘学科专业知识为主,教育理论为辅。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9 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1月中上旬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永兴县教育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永兴县教育局对资格审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面试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说课。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永兴县人社局、永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如前述体检内容中没有吸毒史、艾滋病项目检查内容,则增加吸毒史及艾滋病检查内容。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永兴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永兴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永兴县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永兴县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xx.gov.cn)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对反映的问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定。
(八)择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永兴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县教育局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8年下半年永兴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其他机关单位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在3日内如实向本次招聘单位报告,并主动终止本次招聘的后续相关环节。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 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择岗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永兴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5535953
(二)考务咨询: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5527643
(三)技术支持: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833693。
(四)举报投诉
永兴县教育局办公室:0735—5522021
永兴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5535953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永兴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 兴 县 教 育 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