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国土不动产登记办事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社会劣迹和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非法组织。
2、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能胜任岗位工作。
3、容貌端正,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5、具有国土系统或政务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一楼东)。
3、联系电话:0539-6376363。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近期同底板正面免冠两寸照2张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
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体检弄虚作假者、隐瞒不适宜工作病史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1、经过以上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执行编外聘员工资制度,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公告》由蒙山旅游度假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和临沂市蒙山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临沂市蒙山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日